點選『業務概況』即可查看存放款利率表…  
回首頁
最新消息
關於本會
業務概況
農特產品
交通簡介
休閒園地
留言板
好站相連
前往網路銀行
網頁位置:首頁 》業務概況
業務概況-保險部
各項單位: 信用部供銷部保險部推廣股會計股 介紹
》保險部
A、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92.06.12修正)
一、年滿十五歲以上者
二、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合計達九十日以上者
三、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者
四、自有或承租農地依法從事農業工作連續經營滿一年,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自有農地者
以本人、配偶、同戶滿一年之直系血親、翁姑或媳婦所有農地平均每人面積
0.1公頃以上或林地平均每人面積 0.2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二)承租農地者
以本人及其配偶承租農地(包括農、林、漁、牧用地)
1.承租三七五減租耕地平均每人面積0.2公頃從事農業生產者。
2.承租三七五減租耕地以外之農地,林地平均每人面積0.4公頃,其餘農地
平均每人面積0.2公頃,訂有租賃契約,經地方法院公證者。
五、未領有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或老年給付者。
B、農保加保手續及需備資料
一、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全戶戶籍謄本一份(十日內)
三、土地登記謄本一份(十日內)
四、本人印章
五、本會存摺及印鑑章
六、申請人本人親自來會辦理
C、確保您的保險權益
一、申請農保現金給付,請洽農會保險部辦理,不要委託勞農保代理人以免受騙。
二、殘廢給付條件:被保險人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經治療終止後(指經治療後,症
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之狀態)身體遺存障害,經診斷為永
久殘廢;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身體遺存障害,經診斷為永不復原。
三、不論是以自耕農、佃農資格加保,加保後如有資格條件變動或喪失應主動向投
保農會申報。
四、農保加保後,戶籍遷出里港鄉或與農地所有權人分戶、農地移轉、喪失等,即
喪失加保資格,必須重新檢具有關證件辦理加保,才能保障農保權益。
五、生育給付、殘障給付、喪葬津貼,應於事故發生後二年內檢附證件,至本會保
險部申請。
D、各項給付及申請需具備資料
共同要件
(一)全戶戶籍謄本一份(十日內)
(二)農地地籍謄本一份(十日內)
(三)申請人印章及農會存摺
個別要件
(一)生育給付:出生證明(正本)、流產證明
(二)殘廢給付:殘廢診斷書(需治療滿一年)
(三)喪葬津貼:死亡證明書(與被保險人不同戶者,應另檢附戶籍謄本)
E、老年農民福利津請領資格
一、年滿六十五歲。
二、目前參加農保,且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
三、同一期間未領取政府生活補助或津貼(如中低收入戶、老人津貼…)。
四、已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而在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87.11.13公佈生效
後,加入農民健康保險者,不得申領。
F、服務電話:(08) 775-2111 轉 123
181,946 回首頁 中央氣象局
屏東縣里港鄉農會版權所有請勿任意轉載TEL:(08)775-2111FAX:(08)775-2579地址:屏東縣里港鄉春林村中山路24號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X768以上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本網頁由財團法人農漁會南區資訊中心電子商務入口網站製作維護